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法的现象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法的现象

“法的本质”的对称。法是法的现象与本质的统一。法的现象是社会运动的一种特殊形态,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在国家规范领域中的外部特征和联系。它是一个综合性、概括性的概念,包括静态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以及法律文件,也包括动态的法律调整和与法有着直接的、不可分割联系的表现形式,如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律意识等等。任何事物都是本质与现象的有机统一。事物的本质即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及其主要矛盾方面,它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并深藏于事物内部,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着决定作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能靠人们的科学抽象思维去把握并通过实践来检验。现象是事物的外在联系、外在表现和特征,它是多样、易变的,能为人们的感官所感知。本质决定现象,现象又从不同侧面反映本质。认识法应先找到法的现象,然后透过现象深刻把握其本质。法的现象的寻找,法的本质的显现,有其过程。对法的认识也是一个过程。实践——认识——实践,循环往复,认识是无止境的。

法的现象

法在社会中产生、存在、运动的各种表现形式,以及以此为内容的社会意识。可以作不同种类的划分。以纵向历史过程为标准,可分为法的产生、发展、消亡以及相应的法的思想史等类现象; 以特定社会法的现象存在的静止状况为标准,可分为法的规范、法的制度化构成物(政府、法庭、监狱等)、法律意识等类现象;以特定社会法的现象的运动状态为标准,可分为法的创制、法的实现、法律秩序以及相应的法律意识等类现象。法的现象是认识和研究法的本质和法的规律的直接材料。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7 0: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