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教育改革Faguo jiaoyu gaige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法国教育经历了几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这些事件均以改革法案的形式出现,对法国教育的发展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这些改革主要是:
❶拿破仑1808年颁布《帝国大学令》,据此设立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形成为上层子弟服务的一轨学制;
❷1833年的基佐法案,规定了初等小学和高等小学的学制;
❸1881—1882年连续颁布的两个《费里法案》,确立了国民教育“义务、免费、世俗”三原则,使之跨入了付诸实施的阶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为平民子女设立的一轨学制,于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了法国的双轨学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主要经历了1959年、1963年、1968年、1975年以及80年代以来的教育改革。但在1947年,法国教育改革委员会就提出过一份教育改革报告,因该委员会先后由物理学家郎之万和心理学家瓦隆主持,所以这一报告被通过后称为“郎之万——瓦隆教育改革法案”。这一法案虽因当时条件不成熟而未能实现,但其中提出的关于教育机会均等、建立单一的前后连贯的学校制度等基本思想以及涉及教育的目的、制度、内容、方法的详细建议均为后来的改革指明了方向。1959年教育改革的背景是法国经济的起飞、人口的增长和教育民主化要求的高涨。1959年法国总统戴高乐颁布了战后第一批重要的教育法令,使法国教育在民主化与现代化方向上向前迈了一步,从而奠定了法国现代教育的基础。这次改革以中等教育为中心,内容包括: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到10年;取消小学升初中的入学考试;建立4年制的普通教育中学;提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等。这次改革使中等教育开始向全体青少年开放,从而使中等教育开始普及,并使中等教育的结构更加适应经济发展对中等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目标多元化的中等教育体系开始形成。1963年,对以上改革又进行了深化。1968年的教育改革以高等教育为中心,颁布了高等教育法,确立了法国大学的“自治、多学科、民主参与”3项原则,具体规定还包括:大学由教学和科研单位组成,取消院系建制,每个学区可设若干所大学等。从此以后,法国高等教育不仅在数量上有所发展,而且组织上更加灵活多样和开放,新学科和新课程不断设立,对社会发展起了重大作用。1975年法国颁布了哈比法,对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奠定了法国现行初等和中等教育的模式,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学前教育;小学分3个阶段实施教育;在第1阶段中等教育中取消3类不同的教学班,建立统一的初中;高中阶段实施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修改中小学课程和教学大纲等。进入80年代以后,为解决教育的民主化和高质量之间、人文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之间的矛盾,解决教学内容和方法与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况,法国政府又开始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❶革新教育内容与教育方法,加强基础教学,促进教育内容与方法的现代化;
❷提高教育效益,促进学生具有均等的学业成功机会;
❸加强普及信息科学教育;
❹调整中等教育的结构,加强职业技术教育;
❺提高教师素质,改善教师地位;
❻改革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分权政策等。1991年4月22日,法国教育部长又发表中学教育改革建议,要求彻底改革教学组织和教育思想,决定在中学成立教学单元,学生不分班,不分科,每周有3小时单元教学,这3小时包括在总课时内,改革后的总课时从38至40小时减至最多35小时。1991年5月7日,法国教育部长又宣布了2000年大学改革计划的初步措施,决定建立7所多学科综合大学,建立欧洲大学中心,到1996年大学工艺研究所将增加50 000个招生名额。国民教育部将投资162亿法郎支持这些措施,这些改革目的在于提高中学的教育质量,扩大高等教育的招生能力,以迎接欧洲统一市场建成后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