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国政权关系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法国政权关系法即 “关于政权机关间关系的法案”。1875年《法国宪法》的组成部分。国民议会于1875年7月16日通过。规定参议院与众议院两院每年至少应集会5个月; 总统有权召开两院特别会议; 各部部长须出席两院会议并发言; 总统有权缔结并批准条约; 总统有宣战权,但须得到两院同意; 议会两院议员均不得因在执行职务时发表意见或投票表决,而被控诉或被追究; 两院议员除现行犯外,在开会期间非得其所属议院的准许,均不得因刑事或轻罪被控诉或逮捕。参见1875年《法国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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