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郡 河源郡隋代设置的行政区。《隋书·地理志》:“河源郡:(置在古赤水城,有曼头城、积石山河,所出有七乌海)。统县2:远化、赤水。” ☚ 河东道 河池郡 ☛ 河源郡郡名。隋大业四年(608),炀帝平吐谷浑。次年,以其地之曼头、赤水二城置。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玛沁等县地。治赤水城(今兴海县东南)。隋末大乱,地复入吐谷浑。唐贞观十年(636),封吐谷浑王诺曷钵(635—688年在位)为河源郡王。后废。 河源郡隋大业五年(609年) 以吐谷浑之曼头、赤水二城置,治所在赤水城 (今青海兴海县东南)。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玛沁等县地。隋末复为吐谷浑所占而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