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北监牧使司官署名。
职源与沿革北宋熙宁元年九月十六日始置河南监牧使、河北监牧使,河南于河中府(后徙西京)、河北于大名府各置监牧使司。熙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罢(《宋会要·职官》23之8、9、15)。
职能河南、河北两监牧使司统领京师外诸州牧监事,诸州外监不隶群牧司(《宋会要·兵》21之20)。
编制两司各置监牧使一人,以朝官充。都监各一员。勾当公事官四人,以文臣京官以上二人、武臣供奉官以上二人充(《宋会要 ·职官》23之14)。
简称❶南、北两监牧。《长编》卷241己丑:“后卒废南、北两监牧,罢使者。”《宋会要·职官》23之15:“(熙宁八年)河南、北两监牧司并废。” ❷河南、北监牧。《宋会要·职官》23之16:“诏罢太原等监,依罢河南、北监牧指挥。” ❸监牧司。正称应为河南、北监牧使司。《宋会要·兵》24之19:“所阙额令监牧司或本路买马司补填。”24之18:“并送监牧使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