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吏赃官滥国刑
见《金瓶梅词话》第四十八回。小说描写山东巡按御史曾孝序,“极是个清廉正气的官。”他在收到安童的诉状后,即批转东平府府尹胡师文“从公查明。”这胡师文又急调阳谷县县丞狄斯彬办理此案。谁知胡师文和狄斯彬糊涂枉断苗青一案,被曾孝序察觉。他在“大怒”之余,一面星夜差人去扬州提捉苗青到案,一面写本参劾胡师文和狄斯彬的受赃卖法。这首七绝诗叙述的就是此事。首句写胡师文和狄斯彬,说他们是滥用国刑的“污吏”和“赃官”,第二句是赞美曾孝序的刷雪冤情。作者把曾孝序和胡、狄两人对比着写,鲜明地表现了人物的性格和作者的爱憎。诗的最后两句说明了作者对曾孝序的赞扬尚有保留态度。他清醒地看到,在当时整个国家机器都“烂透了,一切都烂透了”(恩格斯语)的黑暗社会,一个曾孝序又怎能独力支撑岌岌可危的封建大厦呢?后来的事实发展证明了此诗作者的远见。它相当深刻地鞭笞了封建官场的腐朽和没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