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兑公司Exchange Co.
日本金融史上首次出现的、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与带有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明治维新前,日本并未形成现代银行制度,只有富商独资经营的类似钱庄性质的汇兑组。1869年在政府的支持下,三井、小野、岛田、奥田、山中(鸿池)等富商筹集资本,在东京、大阪、横滨、京都、大津、神户、新浔、敦贺开了8家汇兑公司。这些公司,在组织上仿效西方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负责经营存款、发行银行券、贷放资金、办理汇兑、买卖洋银古金业务。它在筹集资金,促进日本经济发展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富商对金融业务的经营不甚经心,往往负债累累。1872年制定国立银行法后,解散了7家公司,仅横滨汇兑公司发展为第二国立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