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礼
中国古代婚姻史上的一种婚俗称谓,主要流行在内蒙古、东北、西北等地的蒙古族聚居区。据《蒙古秘史》第六十六节记载:蒙古族女子要经过男青年的多次求婚才答应。这样则主贵。如果求婚次数少,便答应婚事,则显得卑贱。一旦女子正式允诺男子的婚事后,男方便携带着好酒、糕点、糖果等物品,专程到女方家来拜见女子的父母。拜见时要敬献“哈达”,并当场咏唱《求婚歌》以示诚意。《求婚歌》通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唱给女方的父母听,大意是:敬献奶酒与哈达,遵照祖先的规矩。您们把女儿许配给了我。第二部分是蒙古族男子唱给姑娘听的,大意是:骑上骏马、骆驼,我们并肩相依而行,愿同你同甘共苦,白头偕老,永不分离。《求婚歌》唱罢,标志着求婚礼宣告结束。这时,男子即可着手准备正式订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