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同法
又称“契合法”,“唯一契合法”,是判明现象间因果联系的穆勒五法之一,属于不完全归纳法。如果被研究的现象出现在各种不同的场合中,探求这一现象存在的原因,可将这些不同的场合进行比较,排除它们之间不同的情况,寻找出唯一相同的情况,这个共同情况便是被研究现象存在的原因。这种弃异求同的思维方法,就叫“求同法”。求同法的基本规则是“如果被考察现象的两个或多个事例只有一个共同点,那么此共同点就是该现象的原因(或结果)”。运用求同法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❶在各种不同的场合中找出可能与被研究对象的存在原因相关的情况;
❷把出现该现象的几种不同场合进行比较,排除各场合中不同的相关情况,找不同场合中的唯一共同情况,从而确定被研究对象存在的原因。求同法适用于较简单的涉及到判明因果联系的问题,得出的结论是或然性的。为提高求同法判断因果联系的有效性,应注意:
❶要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地增加比较的场合;
❷对共同情况加以认真分析,对唯一共同情况是否和被研究现象确有联系做出准确的判断;
❸各种不同场合是否还有其它共同情况,防止遗漏。
求同法
又称“契合法”。判明现象间因果联系的一种逻辑方法。即如果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场合中,唯有一个情况是共同的,那末,这个共同的情况就可能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例如,手掌相搓发热;锯木头时锯片发热;机床钻孔时钻头发热;等等,在这些生热现象中,生热的质料皆不相同,只有一个共同情况:摩擦。因此得出结论,摩擦可能是生热的原因。求同法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 场合 | 先行(后行)情况 | 被研究现象 |
(1) (2) (3) | A. B. C A. D. E A. F. G | a a a |
| …… | …… | …… |
这里,A可能是a的原因(或结果)。求同法的特点是异中求同,其结论有或然性。应用时应注意各场合是否隐藏着其它共同情况;同时,进行比较的场合越多,结论的可靠程度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