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教案
1897年秋,法国天主教神甫苏安宁(原名伯尔德尔)来到永安州(今广西蒙山县)传教。他强迫群众信奉天主教,包庇坏人,袒护犯罪教徒,把持地方政事,私设公堂,肆意打骂无辜群众,玩弄妇女。1898年清明节,苏安宁与当地扫墓的农民李发隆兄弟二人发生口角,仗势将李氏兄弟严刑拷打,李氏兄弟亲族数十人怒火填鹰,操起锄头、扁担包围苏安宁住所。苏安宁与州官勾结将李氏兄弟亲族驱散,在州官掩护下,4月2日企图秘密离开永安。李氏亲族赶到,穷凶恶极的苏安宁向群众开枪,农民李亚安扑上去将苏打倒在地,众人蜂拥而上,乱棍将苏安宁打死。史称永安教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