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被告民事诉讼中因原告的起诉而应诉答辩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被告有权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上诉;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被告在诉讼中与原告的地位是平等的。 民事被告被提起民事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即被原告指称侵犯其民事权益或对其民事权益发生争执,并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民事权益要经审理后才能确定。在诉讼中与民事原告处于平等的地位。在我国,除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外,还有权提起反诉。诉讼义务与原告同。参见“民事原告”。 民事被告civil defenda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