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认识
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所产生的直接的、亲身的感性认识。人在同客观对象的直接接触(包括人的感觉器官的接触和借助于人的感觉器官直接延伸的认识工具的接触)中,对客观对象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某些规律的认识有时也称为经验。作为哲学的范畴,它只是描写(记录)人们亲身观察到的事物的外部现象。经验是同实践直接联系的;经验认识是人在实践活动中对客观事物直接感知的认识,是人在同客观事物的接触中发现和积累起来的感性材料。经验认识是以直接的方式反映对象的外部联系,它描述、记录了人们观察到的事物的现象,而没有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发展规律。经验是认识的起点,是任何概括、类型化以及各种理论分析的必要前提。一切理论不论看起来多么抽象,总是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地同经验认识相联系。完全离开经验,理论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纯粹的主观想象物。在生活实践中,人类利用经验获得知识,用以指导实践。但是,由于经验认识停留在事物的表面现象上,没有深入到事物的本质,所以它的作用又是有限的。人们在运用经验认识的过程中,常常失败。恩格斯指出:“常识在它自己的日常活动范围内虽然是极可尊敬的东西,但它一跨入广阔的研究领域,就会遇到最惊人的变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