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年龄鉴定论档案价值鉴定的理论基础之一。由德国档案学家、普鲁士国家机密档案馆馆长哈·欧·迈斯奈尔于1901年提出。在这以前,欧洲一些国家只从实用目的出发,将有无行政用途作为确定档案价值的主要标准。其结果使得日期较早的档案被剔出销毁掉,不利于档案的学术利用,尤其是史学研究的开展。迈斯奈尔这一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要求人们在鉴定档案时注意保护年代久远的档案,即所谓“高龄档案应当受到尊重”。这是为保护古老档案而形成的一种鉴定原则,对许多国家的档案鉴定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不少国家遵照迈斯奈尔的意见,为本国的档案文件规定了一个禁止销毁的界限年份,凡属这个年份以前的档案文件,一概不得销毁。这一理论的提出以及在各国的应用,丰富和发展了档案学的理论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