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际动物迁徙物种公约保留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际动物迁徙物种公约保留立法 《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第14条保留中规定:(1)对本公约的条款不能提出一般性的保留,根据本条和第11条各款的规定可以提出特别保留。(2)任何国家或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将其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或者加入书交给保留国时,对于某迁徙物种列入附件,可提出特别保留,从而不成为该项保留所指的项目的成员国。保存国向各成员国发出某项保留业务撤回的通知后的第90天后,该国或该组织才重新成为此项保留项目的成员国。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