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伦迪1777—1840Felix Grundy费利克斯·格伦迪。政治活动家、律师。生于弗吉尼亚的伯克利(Berkeley)。1797年取得律师资格。1799年起先后为肯塔基州议会议员(1799—1806)、州法院法官(1806—1807)、国会众议员(1811—1815)。为西南部最有名的刑法律师。作为国会外交事务委员会委员,曾在一八一二年战争中起重要作用。1819—1825年为田纳西州议会议员。支持杰克逊政府的政策。后两度为国会参议员(1829—1838,1839—1840)。1838—1839年任联邦司法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