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柳宗元《童区寄传》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柳宗元《童区寄传》柳先生曰:越人少恩①,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以上②,父兄鬻 卖,以觊其利③。不足,则盗取他室④。束缚钳梏之⑤,至有须鬣者⑥,力 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⑦,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幺弱者⑧。 汉官因以为已利⑨,苟得僮,恣所为⑩,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11),少 得自脱(12)。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 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13)。童寄者,柳州荛牧儿也(14)。行牧且 荛,二豪贼劫持,反接(15),布囊其口(16),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17)。寄伪 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 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18),因取刃杀之。逃未及 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19):“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 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20),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 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21)?幸而杀彼,甚善。” 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 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 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 愿以闻于官(22)。”虚 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征奇之,留为小吏。 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 “是儿,少秦武阳二岁(23),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注释】①越人:古代指岭南一带的少数民族。恩:慈爱。②毁齿:指换去乳 牙。儿童至七八岁乳牙脱落,换生恒牙。③鬻(yù)卖:出卖。④他室:别人家的 孩子。⑤钳:用铁箍套颈。梏(gù):用手铐铐手。⑥须鬣(liè)者:长胡须的成年 人。鬣,原指马颈上的长毛,这里指髭须。⑦当道:在大路上,指明火执仗。贼杀: 伤害残杀。⑧幺(yāo):幼小的儿童。⑨汉官:唐王朝派往少数民族地区的官吏, 由汉族人担任。⑩恣所为:放任他们胡作非为。恣,听任,放纵。(11)滋耗:增加消 耗,指死亡人数增多,人口减少。滋,加多。(12)少得自脱:很少有人能够自己脱身。 (13)桂部:唐高宗永徽以后分岭南道为广州、桂州、容州、邕州、交州五都督府,统称 “岭南五管”。桂部是五管之一,又称桂管,即桂州都督府。从事:官名,州都地方 长官的副手。(14)荛(ráo)牧儿:打柴放牧的孩子。荛,打柴。(15)反接:把双手反绑 起来。(16)布囊其口:用布封住他的口。囊,口袋,这里意为捂住。(17)虚:通“墟”, 集市。(18)绝:断。(19)遽(jù):急忙。(20)郎诚见完与恩:如果您真能不杀我并好好待 我。郎:当时奴仆称主人为郎。(21)计:盘算。得专:独占。(22)愿以闻于官:愿意把 这件事报告给官府。(23)秦武阳:战国时燕国的少年勇士,他十三岁时就能杀强暴 的人。 【鉴赏】这篇文章选自柳宗元的《柳河东集》,曾入选初中语文教材。 写的是在唐代发生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年仅十一岁的区寄被两个强盗劫 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手刃二盗,解救了自 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有层次、多侧面地进行刻画, 把一个小英雄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特别是关于区寄的语言和动作 描写,值得细加品味。 全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交代区寄故事的背景。越人贪图财利,把 子女当货物,甚至掠夺他人子女出卖,而汉官从中渔利,放纵不问。其影 响是恶劣的,以至“户口滋耗”,人口减少。而十一岁的区寄却能自我解 救,脱离灾难。这样,就设置了一个悬念。第二部分记叙区寄自救的故 事,可分为三层。第一层写智杀第一个强盗的经过。先写区寄遇劫,这是 故事的缘起;后引出“智斗”的故事,表现了区寄临危不惧。第二层写区寄 智杀第二个强盗的经过。先写区寄机敏地对付第二个强盗,表现了他非 凡的机智和勇敢,再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并且“愿以闻于官”,表现了 他很有心计,而且知事明理。第三层是故事的尾声。先写区寄不肯为“小 吏”,被护送还乡,表现了他纯朴憨厚的性格。后写“乡之行劫缚者”对区 寄杀盗之事的反应,从侧面表现了区寄的惊人勇敢。 区寄很有心计,沉着、机智又勇敢。在危难之时,他善于伪装,面对两 个力量悬殊的强盗,假装害怕,“啼,恐栗为儿恒状”,迷惑了强盗。并利用 强盗的粗心大意和贪欲,寻找机会自救,大胆地杀死了强盗。可以说,区 寄是用智慧与勇气打败了强盗,化险为夷,保全了自己。区寄的形象,至 今仍有许多启示意义。现代社会有许多孩子遭遇到绑架,由于孩子不会 防卫和自救,盲目的反抗反而使他们遭遇到不测。我们的孩子可以学习 区寄的小心谨慎和机智果敢,对周围的事物有所防备;遇到困难、身陷桎 梏时则要临危不惧,明白保全自己是第一要义;寻找并创造机会,解救 自己。 总而言之,本文表现区寄这位少年英雄机智勇敢的性格和不畏强暴 的斗争精神,反映了唐代中期黑暗腐败的社会现实,也对活在现代社会的 我们有启发意义。 谢璐婕,汤克勤 汤克勤 主编.古文鉴赏辞典.武汉:长江出版传媒崇文书局.2015.第260-262页. 柳宗元《童区寄传》童区寄传 柳宗元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 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唐朝中期后,连年战争,全国人口大为减少。于是边远地区竟然有人专门以赎卖人口获取暴利,而当时南方官僚还掠买当地的儿童,称为“南口”,去献给朝廷或送给权贵。这就更助长了掠夺和买卖人口的罪恶行为。《童区寄传》一方面揭露了掠卖人口以致户口减少的情况,指出了“汉官以为己利”的罪恶,反映了当时人民在暴政下的苦难;另一方面歌颂了一位十一岁的儿童区寄机智勇敢地杀死两个暴徒的行为,刻划出一个少年勇士的形象,表现了作者痛恨黑暗政治,体恤人民疾苦的思想感情。 本文是《童区寄传》的节选。它的构思新奇,情节曲折,人物的语言和行动描绘得很有特色,生动细致,惟妙惟肖,一个栩栩如生的机智勇敢的儿童形象跃然纸上。其中最主要的艺术特点,是在奇特的故事情节中表现了少年英雄区寄与众不同的个性。从开头至“愿以闻于官”是本文的主要部分,它记述了牧童区寄与掠夺人口的强盗作斗争的故事,其情节曲折、紧张、惊险、动人,有一连三个出乎人们意外的回合。先看第一个回合。两个强盗将年仅十一岁的区寄绑架起来,“布囊其口”,准备到野市上去卖。这时区寄“伪儿啼”,假装着恐惧颤抖的样子。小孩子遇难时啼哭、恐惧,是常有的情态,正在人们的意料之中。因而,两个强盗就轻视了区寄,不加防范,“对饮酒,醉”。并且两个强盗中只有留下一个看管区寄,还把刀放在路上呼呼大睡。这时,故事情节的发展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儿童区寄“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接着拿起刀子把睡着的强盗杀死了。这是第一个出乎人们意料的行动,显示出少年英雄区寄的机智和勇敢。再看第二个回合。当那一个上集市去的强盗看到自己的同伙被区寄杀了,便抓住区寄并要杀死他。这个强盗要为同伙报仇,杀死区寄,这是人们意料之中的事。但故事情节的发展又一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少年区寄利用强盗的势利观念,假意晓之以利,使强盗满以为:“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由于强盗庆幸自己的同伙被杀,区寄便保全了生命。年仅十一岁的区寄竟能用话迷住强盗,可见其多么机灵!最后看第三个回合。这一次,强盗把区寄捆绑得紧紧的、牢牢的,但到深更半夜,区寄把捆绑自己的绳子靠在炉火上烧断,“复取刃杀市者”。这一下,使整个集市上的人都大吃一惊。可见少年区寄的举动多么出人意料!也正是在这又一个出人意料的行动中,再次显示了少年英雄区寄的机智和勇敢。《童区寄传》正是在曲折、新奇的故事情节中表现了少年英雄与众不同的个性:奇特的机智,奇特的勇敢。 本文可分为二段。从开头至“愿以闻于官”,为第一大段,正面描述区寄智杀两名盗贼的经过。从“虚吏白州”至结尾,是第二段。写区寄智杀两个盗贼后威名远震,从此盗贼不敢反目相视。这是侧面描写。全文篇幅不长,但人物形象鲜明,个性色彩奇特,作者对掠卖人口这一恶俗的痛恨,和对少年英雄区寄的喜爱之情溢于形象的描绘之中。 柳宗元《童区寄传》柳宗元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幺弱者。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 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 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墟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僮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墟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墟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之还乡。 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童区寄传》,是一篇独创性的传记文学作品。 封建时代的文人,一般只为剥削阶级的代表人物立“传”。柳宗元的这篇“传”,却是为一个孤苦伶仃的穷孩子写的。 “传”(传记)者,“传”(传达、流传)也。一个穷孩子,有什么可“传”的呢?这里首先发生了如何选材、如何突现主题思想的问题。 作者在开头的一段类似“引言”的文字中说:越地有一种劫缚小儿和成人“屈为僮”的恶俗,“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所以无数弱小者被劫缚而“少得自脱”。只有区寄这个童子“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可以看出:作者对暴徒劫缚弱小的恶俗异常不满,对不设法制止劫缚,反而借此谋利的官府十分憎恨;对反抗豪贼而获得胜利的区寄,则极其赞赏。这几点,如有舍弃,也将削弱作品的思想意义;倘要同时得到表现,又难免头绪纷繁,不易突出重点。作者的高明之处,首先表现在对这个问题的处理上。他举重若轻,以简驭繁,集中力量写区寄的被劫、反抗、胜利及其影响,而当区寄的形象逐渐站立起来、丰满起来的时候,前述的几点意思,也跟着突现出来了。 传文本身的第一段,只用“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十三个字叙述了主人公的姓名、年龄、籍贯和身份。叙述这一些,本是古文中纪传体的老套子;但这十三个字,却不应作老套子看。 “引言”中说:“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可知作者打算写童区寄的“奇”。而在写“奇”之前,却先写他并不“奇”。这倒不仅是为了使文势跌宕,富有波澜;更重要的是先要为他的“奇”提供根据。现实生活中的“奇”,常常是植根于“平凡”之中的。加个“童”字,表示区寄是个小孩。小孩有什么“奇”呢?区寄是个“荛牧儿”,每天“行牧且荛”,这又有什么“奇”呢?然而不难设想:这个穷孩子正是在“行牧且荛”的平凡生活里得到了锻炼。他自然爬过峭壁,涉过急涧,砍过荆棘,也许还驱逐过毒蛇猛兽。惟其如此,才可以做出下文要写的“奇”事来。若果换上个未经风雨的纨袴子弟,则下文所写的“奇”,就未免“奇”得难于令人置信了。此其一。 “引言”中点出越地劫缚儿童成风,这里写区寄正是个儿童,已暗示出有可能被劫缚。而他又是个“荛牧儿”,一则无钱无势,二则常出没于荒野,暴徒劫缚他既不需费多大的气力,又无后顾之忧。此其二。 寥寥十三字,不仅介绍了主人公的简况,而且为此后情节的开展和人物性格的刻画埋下了根子。 第二大段包括两个小段,写区寄的被劫、反抗及其胜利,是全文的主体。 紧接上段,先写区寄“行牧且荛”之时被“二豪贼劫持”。“二”字、“豪”字,都不应随便读过。贼既豪强,又是两个,双方的力量对比已经极其悬殊;而贼子的手段又万分凶狠毒辣,于劫持区寄之后,立刻“反接”双手,“布囊其口”,抓到四十里以外的市集上去卖。看来,这个十一岁的孩子绝难逃出魔掌了。几个简短的句子,写得惊心动魄,读者在痛恨豪贼的同时,不能不为主人公的命运捏一把汗。然而,就在这惊险万状之时,主人公出人意料,显出了他的“奇”。他在强敌面前,毫不“恐栗”,却装出“恐栗”的样子,像一般小儿遇到危险时那样哭哭啼啼,有意识地使敌人麻痹大意。敌人果然中计了,满以为胜算在握,开怀畅饮之后,一个去市集上谈交易;另一个醉醺醺地“植刃道上”,睡着了。区寄抓紧时机,磨断捆绳,“取刃杀之”。 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而一波才平,一波又起。区寄被从市集上回来的豪贼抓住了,眼看要被杀死。然而区寄这个孩子真不简单!他根据敌人唯利是图的特点,揭穿了二贼之间基于利害冲突而产生的矛盾,使得那个利欲熏心的贼子因区寄杀了他的同伴,得以独吞利益而额手称庆,从而放下了刀。可是,这一回,他防备更严了,区寄的处境比上一次更困难。而处境愈困难,又恰恰愈有利于表现他的“奇”。他终于想方设法,除掉了这个敌人。 杀死第二个贼子之后,区寄不像上一回那样逃跑了,他大声号呼,惊动了赶集的众人,对他们陈述经过,“愿以闻于官”。这显然不止为了自己的安全,而是想通过这件事引起官府对劫缚之风的注意。而这,在行文上又反跌出下一段。 这一大段,作者用异常精练、生动的语言,活灵活现地写出正反双方针锋相对、曲折复杂的斗争及其结局,从而表现了区寄惊人的沉着、机智、勇敢和在强敌面前毫不畏缩、敢于反抗、敢于夺取胜利的优秀品质,揭露了敌人残酷、贪婪的恶行和貌似强大而实质上虚弱的特点。 最后一段,写区寄斗争胜利的社会影响,分两层。头一层,从官府方面着笔。“墟吏白州,州白大府”,层层上报,直闹到最高级的地方行政长官桂管观察使兼桂州刺史颜证那里,足见这案件已轰动一时。“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区寄既“幼”且“愿”(老实),不“奇”;照应第一段。“幼愿”而能“讨杀二贼”,“奇”;“刺史颜证奇之”,照应第二大段。“留为小吏,不肯”,这在刺史之流眼中,更是“奇”上加“奇”。 这一层,是对区寄的赞扬,也是对官府的鞭打。这样轰动一时的大案件,却丝毫没有引起官府对劫缚之风的注意,从而采取措施。刺史感兴趣的,只是想把那个“奇”儿“留为小吏”,替他做爪牙而已。区寄不肯做他的爪牙,就用“与衣裳,吏护之还乡”的省事办法,了结了这一案件。 第二层,从劫缚者方面落墨。区寄的斗争胜利给那些“行劫缚者”以沉重的打击。在他们看来,区寄比历史上著名的少年勇士秦武阳还有能耐,因而不敢触犯他。 从“童寄者”到结尾,不过二百五十余字,却描绘出相当丰富多彩的画面。写豪贼行劫,凶暴毒狠,令人握拳透爪;写区寄斗争,愈出愈奇,令人拍案叫绝;写斗争胜利的影响,寓意无穷,引人深思。而斗争分两步,各有特点;影响分两层,各有重心。笔墨极洗练,而又极富变化。这变化,主要表现在章法上,前面已提到了;也还表现在句子上。举例说:写贼缚区寄,第一次用“反接”,第二次则说“愈束缚牢甚”;写区寄自解其缚,前一回,“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后一回,则“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 乍看起来,作者很客观地描绘了这幅图画。细读几遍,就会发现在这似乎很客观的描绘里,渗透着作者的强烈爱憎,闪耀着在今天看来仍然是光彩夺目的思想。爱什么,憎什么呢?爱的是英勇斗争的区寄,憎的是劫缚之风和“因以为己利”的官府。光辉的思想是什么呢?这就是:封建社会的人民要免于劫缚之苦,不能指望官府(官府正是劫缚之风的支持者),只能依靠自己的斗争。当然,这不一定是作者主观上的明确认识,然而作品的客观意义、社会效果,的确是这样的。 〔注〕越:通“粤”。毁齿:换乳牙。《白虎通·嫁娶》:“男八岁毁齿,女七岁毁齿。”此处指当换牙年龄的儿童。鬣:此指髭须。童区(ōu欧)寄:儿童姓区名寄。桂部从事杜周士:从事,州郡长官僚属。唐高宗时,于岭南地区置广、桂、容、邕、安南五府节度使,统属于广州都督府,名“岭南五管”。桂管治所在桂州,今广西桂林。杜周士,贞元十七年(801)中进士第,曾任桂管观察留后。柳宗元有《同吴武陵送前桂州杜留后诗序》,作于永州。另据《资治通鉴》及《新唐书·南蛮传》载,元和十五年(820)二月,废邕管,命容管经略使兼领之。长庆二年(822),邕州人不乐属容管。监察御史杜周士使安南,过邕州,刺史李元宗以吏人状授御史,使奏之。周士从事五管,积三十年矣,亦知其不便。容管经略使严公素遣人盗其状稿,周士愤死。可略见其生平。郴州:今属湖南,唐属江南西道潭州中都督府。《文苑英华》卷七九四所收本文,“郴”作“柳”。按区寄事,文中言“墟吏白州,州白大府,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查《旧唐书·德宗纪》,颜证于贞元十九年(803)十二月由桂管防御使迁桂州刺史、桂管观察使。事当是发生在岭南道桂部属下之柳州境内,然后桂州刺史得以过问,桂部从事知悉而告柳宗元。且郴州西距桂境不下四百里,二豪贼在郴劫持区寄,行逾四十里至墟所,不应已属桂部辖境,此亦“郴”字可疑之一证。近人章士钊《柳文指要》说:“世传柳集各本,皆一律作‘郴州’字。案‘郴’、‘柳’两字,偏旁相同,集或旧是‘柳’字,因年久漫漶,字讹作‘郴’,大是可能。”可供参考。秦武阳:《战国策·燕策三》:“燕国有勇士秦武阳,年十三,杀人,人不敢与忤视。” 柳宗元《童区寄传》柳宗元《童区寄传》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2。行牧且荛3,二豪贼劫持4,反接5,布囊其口6,去,逾四十里,之墟所7,卖之。寄伪儿啼8,恐栗为儿恒状9。贼易之10,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11;一人卧,植刃道上12。童微伺其睡13,以缚背刃14,力上下15,得绝16;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17:“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18?彼不我恩也19;郎诚见完与恩20,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21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22?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僮抵主人所23。愈束缚牢甚24。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25;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26,一墟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27。 ,,” 墟吏白州28,州白大府29。大府召视:儿幼愿耳30。刺史颜征奇之31;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之还乡。 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32,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33而讨杀二豪34,岂可近耶35! ” 【注释】 1区(ou欧):姓。 2郴(chen琛)州:今湖南省郴县一带。 3行:从事。 4劫持:;绑架。 5反接:反背着手捆起来。 6囊:动词,蒙住。 7墟所:集市。 8伪:假装。 9恒状:常态。 10易:轻视,这里是“不以为意”的意思。 11为市:做买卖,谈交易。 12植:立,插。 13微伺;暗暗观察等候。 14缚:绑绳。背:背对着。 15力:使劲。上下:上下磨擦。 16绝:断。17遽:急忙。 18孰若:哪如。 19不我恩:不恩我。恩好好相待。 20诚:果真。见:指代区寄。完:保全。 21计:盘算。22得专:独得而专有。 23主人所:指借宿的旅店。 24愈:越发。25疮;通“创”,伤。惮(dan旦):怕。 26号:呼喊。 27闻:使动用法,这里是报告的意思。 28白:报告。州:指州官。 29大府:指州的上级官府。 30愿:老实。 31颜征:人名,贞元十二年(840)任桂管观察使兼桂州刺史。 32侧目:斜着眼看,不敢正视,形容畏惧。 33秦武阳:战国时燕国的少年勇士。 34讨杀:即杀。35近:接近,引申为触犯。 【今译】 儿童区寄是郴州地方打柴放牛的孩子。一天,他正在边放牛边打柴的时候,两个强盗绑架了他,反绑双手,用布蒙住他的嘴,带到四十里以外的集市上去卖。区寄假装哭哭啼啼,做出孩子般恐惧发抖的样子。两个强盗因此不把他放在心上,便放心大胆地对饮起来,喝得大醉。喝完后,一个强盗去找买主,另一个强盗躺下睡觉,将刀竖插在路边上。区寄暗中偷看,等他睡着了,便把缚绳背对刀口,使劲上下磨擦,割断了绳子,就拿刀杀了那个强盗。 区寄没逃多远,找买主的强盗回来了,捉住区寄大为吃惊,就要杀他。区寄急忙说:“做两个主人的奴仆,哪如做一个主人的奴仆呢?那个人不好好待我;你如果保全我的性命,好好待我,你要我怎么办都行。”找买主的强盗盘算了很久,自言自语地说:“与其杀了这个奴仆,不如卖了他;与其卖了钱两个平分,不如我一个独得?幸亏这孩子杀了那家伙,很好!”立即掩藏了那个强盗的尸体,把区寄带到借宿的旅店里,捆绑得越发结实了。到了半夜,区寄自己挪动身子,让缚绳靠近炉火烧断,即使烧伤了手也不害怕,又拿刀杀了这个强盗。接着就大声呼叫,全集市的人都被惊动了。区寄声明说:“我是区家的孩子,不应该做奴仆。两个强盗绑架了我,我侥幸把他们都杀了!希望大家把这件事报告官府。” 管理集市的官员报告了州官,州官又报告了上级长官。上级长官召来区寄一看,原来是个幼小老实的孩子。刺史颜征认为区寄很了不起,想留他做一名小吏,区寄不肯。结果只好赏给他一些衣服,派属吏护送他回家。 乡里那些干抢劫勾当的人,没有谁敢正眼瞧区寄,不从他家门前经过。他们都说:“这孩子还小秦武阳两岁,却用计杀了两个强盗,谁还敢去招惹他呢?” 【集评】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卷五:“事亦奇。” 乾隆编《唐宋文醇》卷十一:“子厚未尝为史,此文绝似《后汉书》,固子厚之史也。” 清·沈德潜《唐宋八家文读本》卷九:“此即事传事,与《梓人》、《宋清》、《郭橐驼》诸传,别有寄托着异也。简老明快,字字飞鸣。词令亦复工妙。假令其持地图藏匕首上殿,必不至变色失步,同秦武阳之怯矣。我爱之,畏之。” 今·章士钊《柳文指要》上卷十七:“凌药州曰:柳州(一种说法,以为郴乃“柳”之误)荛牧儿童区寄,以十一岁杀二豪,至乡之行缚劫者,莫敢过其门,抑何壮哉!吾以为非独其器与识之异乎人,亦其势之所值有以激之也。” 【总案】 《童区寄传》为柳宗元任柳州刺史时所作。传记通过这一奇人奇事的描写,在歌颂区寄不畏强暴、英勇自救的斗争精神的同时,反映了人口贩子横行不法,贪官污吏容忍庇护,人民群众毫无人身安全保障的社会现实,从而开扩了传记的意义。 传记的重点在于描叙区寄被劫与杀贼脱身部分。作者一方面写区寄设计伪装,伺机行动,突出其智;另一方面着重写他当机立断,果敢杀贼,突出其勇。情节十分紧凑、集中,收到了热情礼赞智勇双全的英雄少年的强烈艺术效果。取得这种艺术效果的奥秘有四:写人写事,都删繁就简,字锻句炼,容量极大,此其一;用短句集中写人,写动作,写场面,而动作与场面的迅速转换,又把故事从发生、发展推向高潮,人物形象以及敌我双方的矛盾冲突都跃然纸上,此其二;写人物,不仅写其言语、行动、表情,而且写其心,不仅写区寄的心理活动,而且写豪贼的心理活动,此其三;就文笔言,作者紧紧地将叙事与描写结合在一起,服务于人物形象有塑造,而炼字炼句之妙,令人叹为观止,读之动人心魄,此其四。这些艺术奥秘就总的形成了该传记语言精炼朴实,情节曲折多变,形象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鲜明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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