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枝卿
字孟弘,台湾省台北市人,1934年7月10日生。私立南强高工毕业。历任台湾省公卖局景美制瓶工厂领班、福利社业务主任,弘群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美丽龙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景美国中家长会会长、台北市道教会常务理事,新店市大香山慈音严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景美民众服务分社理事长、国际光明社会促进会“中华民国总会”第二届理事兼财务委员会副召集人、一贯道总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财团法人中华启能基金会董事、国民党台北市党部评议委员、台湾省政府宗教咨询委员会委员、台湾省民政厅宗教法令整理小组委员。1993年8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1997年8月续聘为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