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吏部尚书职事官名。
职掌与吏部尚书同。
官品正三品(《职源·官品》)。
简称权尚书。《宋史·李彦颖传》:“兼吏部侍郎、权尚书、兼侍读。”《宋会要·职官》8之40:“吏部侍郎、兼权尚书程大昌。”《宋史·儒林》3《程大昌传》:“累迁权吏部尚书。”
职源北宋元丰五年(1082)五月,改审官东院为吏部尚书左选(《宋会要·选举》23之3《尚书左选》上)。
职掌文臣寄禄官自朝议大夫(正六品)以下、职事官自大理正(从七品)以下非中书敕授者,由尚书左选选授(《宋会要·选举》23之1《审官东院》)。
编制郎中一人,分案十二,吏人五十六,兼领官告院、尚书六部监门(《宋会要 ·职官》11之55、《玉海》卷117《元丰四选》)。
简称与别名❶尚书左选。《玉海》卷117《元丰四选》:“文臣则自朝议大夫、大理正以下非敕授者,归尚书左选。”《宋会要·选举》23之3:“(元丰五年)五月,改审官东院为部尚书左选。” ❷左选。《宋会要·职官》8之16:“左选,京朝官以上为一籍。”《宋会要 ·职官》11之55:“尚书左选,……郎中一人,掌考校京朝官以下殿最。” ❸尚左。《宋会要·选举》24之6:“乞依尚左已得指挥,将奏荐司改为赏功司兼行奏荐文字。”《宋史·职官志》3《吏部·尚书》:“分案十二:……曰奏荐赏功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