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草纲目大辞典︱凡例 凡例 一、本辞典正文释义采用编写体例: (一)人名词条,首标本词条汉语拼音、次示其生卒年份、次示《本草纲目》首次引用卷数及部类、后附引用频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以下各类词条仿此)。正文述其生活时代及其身份,次字、号,次籍贯,次主要著述。 (二)书名词条,首标本词条汉语拼音、次示《本草纲目》首次引用卷数及部类。正文首述撰写年代与作者,次述内容提要及其影响。 (三)地名词条,正文首述释义,最后说明相当于现在某处。 (四)药名词条,正文首述【基源】(包括拉丁学名),次【别名】,次释正名,次后世别名,次【性味】,次【归经】,次【功用主治】,次【用法用量】,次【宜忌】,次【成分】,次【药理】。 (五)方名词条:正文首述【方源】,次述【药物组成】,次【煎服法】,次【功用主治】。 (六)病症名、证候名词条:正文首述释义,次述病因病机,次述辨证分型。 (七)别名词条:正文仅说明为某正名词条的别名。 (八)简称与简写词条:正文仅说明为某词条的简写与简称。 二、本辞典正文中词条排列顺序以新编《辞海》排序为准。 三、本辞典所收词目中的个别条目虽然已与时代精神相去甚远,但为了尽可能反映原著所涉内容的原貌,本辞典编写时仍予保留,并酌加按语,以便于广大读者阅读本辞典时能够加以甄别。 四、本辞典正文前编有词头目录和词目检索表,正文后附录为药物、方剂、病症、书名、人名及地名等分类词目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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