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方郡北魏设置,领魏平、大斌、城中、朔方、政和5县,辖地约为今子长、子洲、绥德、米脂、清涧、吴堡、佳县等地。治所在魏平县,故址在今子长县东部。北周保定四年(564)撤销。隋大业三年(607)又以夏州改置,领岩绿、德静、宁朔、长泽4县。辖地约为今陕西省靖边县和榆林、横山西部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鄂托克前旗南部。 朔方郡 朔方郡汉代设置的行政区。《汉书·地理志》:“朔方郡:〔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开。西部都尉治窊浑。莽曰沟搜。属并州〕。户34338,口136628。县10:三封、朔方、修都、临河、呼乃、窊浑、渠搜、添野、广牧、临戎。” ☚ 朔州 朔平府 ☛ 朔方郡❶西汉元朔二年(前127年)置,治所在朔方县(今内蒙古杭锦旗西北,黄河南岸)。辖境相当今内蒙古河套西北部及后套地区。东汉移治临戎县(今内蒙古磴口县北)。东汉末废。
❷北魏置,治所在魏平县(今陕西子长县东南)。北周废。
❸隋大业三年(607年)改夏州置,治所在岩绿县(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唐初仍为夏州,天宝、至德间复为朔方郡,乾元元年 (758年)后仍为夏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