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锟寓所(二)位于英租界盛茂道(今和平区河北路211号)。占地面积4098.62平方米,1922年建。前后两道院,有楼房78间,平房27间,建筑面积2370平方米。此为第二处寓所。前院有主楼1座,2层带地下室,砖木结构,中西结合,楼前有大阅台,高台阶。一楼有客厅、休息厅、饭厅等;二楼有卧室、书房、内客厅等,前后院筑有一道花墙相隔。后院有3座2层小楼并列,中楼为客宾楼,招待近亲用;右侧为少爷楼;左侧为小姐楼。靠两侧院墙处还有2座条形小楼带地下室,为男、女佣人住用,其中一地下室为水牢(男牢);另一地下室为旱牢(女牢)。1951年曹锟之子曹士岳,将此处房地献交政府。后改建为第34中学校舍,为公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