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学校令施行规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学校令施行规则 1912年教育部公布的文件。 为施行公布的《中学校令》提出了具体规定,共8章52条。第一章“学科及课程”规定:“中学校以完足普通教育、造成健全国民为宗旨”;学习科目有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乐歌、体操。 女子中学校另加家事,园艺、缝纫。其中外国语以英语为主。 规定了各学科的教学目的,内容和方法,另有两份课程表。“第一表”每周教学时数为33-35,供一般中学用;“第二表”每周教学时数为32-34,供女子中学用。 其他还有学年学期休业日;教授日数及典礼日;编制;设备;设立;变更及废止;入学;转学,退学及儆戒;学费;附则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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