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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无形资产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无形资产wúxíngzīchǎn

指企业的品牌、信誉、经营思想等所具有的价值。其特点是没有实体。
 ◇ 在中国,业已制定了专利法,法制上不断完善,但是还应当努力把对无形资产的评价提高到国际水平,这对引进先进技术是必要的。(人民日报.1984.11.27)
 ◇ 松花江微车商标被评为省著名商标并推荐参评全国驰名商标,无形资产达数亿元。(人民日报.2000.12.6)

无形资产wúxíng zīchǎn

战略价值大又不具有实际形体的资产,如商誉、商标、版权、专利权、特许经营权等。例如:“知名度、社会声誉、注册商标这些‘无形资产’,在世界市场上都作为最重要的竞争武器。”(《人民日报》1990.7.7)“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不能用数字计算,其积累、开发和利用具有较强的连续性、滚动性,对企业已有的有形资产也具有强大的作用力。”(《经济日报》1991.4.26)

无形资产wúxínɡzīchǎn

指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无形资产wú xíng zī chǎnнематерильные актвы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wúxíng zīchǎn

不具备实物形态,但战略价值高的资产。如商誉、商标、版权、专利权、特许经营权等。与“有形资产”相对。
 ❍ 老字号的声誉与商标,这些~在市场上有巨大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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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

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其购买或自行开发的实际支出计价,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

不具备实物形态,能够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长期发挥作用的特殊资产,它通常能代表企业所拥有的一种法定权和优先权,能为企业创造高于一般水平的获利能力。中国国有工业生产企业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1994年883.27亿元,1995年983.67亿元,1996年1120.14亿元,1997年1541.86亿元,1998年1925.93亿元。

无形资产Invisible Assets

无实体存在的资产,与有形资产相对应。它表明企业拥有一种有助于它取得高于一般水平收益的权力,主要包括专利权、专营权、版权、商标和商誉等。它虽然没有物质实体,但具有很高的价值,能够给企业带来长期的效益。无形资产必须完全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不能脱离企业而单独存在。无形资产分为有限寿命的无形资产和无限寿命的无形资产。前者是指其有效期限为法律所规定,如专利权、专营权和版权等;后者是指可以无限期存在的资产,如商标、商誉等。但无限寿命的无形资产的存在建立在不断地维护和重置的基础上。无形资产的计价,通常以取得和维护该资产所需要的实际支出计算;有法定期限和有效期限的,须按期摊销。有些资产也可按企业获得超过同行企业收益的能力来估算其价值,这种计价方式主要用于对商誉价值的计算。参见“有形资产”条。

无形资产

在某些税收问题上,无形资产,象商誉、专利权、股份等,与有形资产有所不同,特别是在估价、折旧和缴纳增值税或销售税方面。对于无形资产,在税收方面各国都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在涉及到这些问题时应仔细查看各国的规定。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

“有形资产”的对称。企业能长期或在规定时期内使用而无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❶无实体存在;
❷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但这些经济效益却难以单独计算;
❸除法律和使用协议规定者外,有效期难以确定;
❹既可内部开发又可自外部取得,但都是用于营业目的;
❺多数不能与企业或企业的有形资产相分离。无形资产的价值一般以取得该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算入账,且从开始使用日起,按规定期限分期摊销。无形资产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经济增长、社会日益进步,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将不断发生变化。

无形资产

没有实物形态的非金融性、非货币性资产。在国民账户体系中,无形资产分为无形固定资产和无形非生产资产。在企业财务会计中,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企业无形资产又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由知识产权的专用技术构成的资产,也包括一些为保证提供运用条件的特种权利和必要的费用支出。其主要形式是专利权、专有技术、专营权、工业产权、场地使用权、商标权、租赁权、版权、商誉、开办费、客户名单、雇佣合同。另外,已签订的商业合同、计算机软件、优先贷款权、分配网络等等,也是无形资产的一部分。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

有形资产的对称,无具体的物质产品形态,但其所有者具有特殊权利,用以从事某种购销经营活动或生产某种货物或服务的资产。主要包括技术(专利是其最具代表性的形式)、信息、信誉、商誉、商标等。当无形资产的所有者为回报其他机构单位所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而给予许可时,大多数无形资产都能为其使用者带来财产收入。无形资产的所有者也可将此权利仅限于自己使用,以挣得专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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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

没有物质实体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虽然没有物质实体,但他们可能具有很大的价值,因为它们或者表明企业所拥有的一种特殊的权利,或者有助于企业取得高于一般水平的收益。最主要的无形资产有专利权、专营权、版权、租赁权、商标和商誉等。其中有些的使用年数是为法令、规章、契约或资产的性质所限制的,因此它们在企业的财务会计中可以正常予以摊销,如专利权、版权、专营权、租赁权等,而另外有些则是被假定为具有无限使用年数的,如商标和商誉等,它们是不能正常予以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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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没有物质形态,而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的应收账款、短期投资、专利、商标等。传统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仅将专利、商标这些不具有物质形态,能够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资产称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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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

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企业较长期地提供某种特殊权利或有助于企业取得较高收益的资产。
按照我国新会计制度规定,属于无形资产的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它们通常代表企业所拥有的一种法定权或优先权,或者是企业所具有的高于一般水平的获利能力。
无形资产一般具有下列特征:
(1) 不存在实物形态。无形资产所体现的是一种权利,一种优先权或者一种能够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它没有物质实体,但却具有价值。
(2) 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提供经济效益。它可以在许多个经营周期内为企业提供经济效益。它的价值也较大。
(3) 是企业有偿取得的。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方法,或者是向企业外购买,例如,向科研单位购买新技术的专利等; 或者组织本企业职工创造某项非专利技术。而这些无形资产都是要付出费用的,都是有偿取得的。
(4) 它们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一些无形资产是和研究、开发某项产品有关,如专利权等; 一些无形资产和保护商品的权益有关,如商标权等; 还有一些无形资产和这两者都有关系,如商誉,所谓商誉,指的是企业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好,或由于历史悠久、积累了丰富的从事本行业的经验,或由于其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资产。这种无形资产具体表现在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一般的获利水平。这些项目给将来带来的利益是极不确定的,有的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有的可能由于新技术的出现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原因而失去其价值。
(5) 有些无形资产需要依附于某特定的企业或企业的有形资产,不能脱离企业单独存在,例如,商标权、专利权等; 有些则依据法律程序,可以办理转让或出售,例如,向发明人购买专利权等。
无形资产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常用的有以下几种分类:
(1) 按来源划分,可划分为购入的无形资产和自创的无形资产。购入的无形资产,如从发明人处购进的专利权; 自创的无形资产,如企业自行开发研究成功的企业非专利技术。
(2)按期限划分,可以划分为有限期无形资产和无限期无形资产两种。有限期无形资产的有效期为法律所规定,例如,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限期无形资产的有效期在法律上则无规定,例如,商誉。
(3) 按能否辨认划分,可分为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具有专门的名称,可以个别地取得,或者可以作为组成资产的一部分取得,或者可以作为整个企业的一部分买进,例如,专利权和商标等; 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无法具体辨认,也不能单独取得,例如,商誉。
无形资产的计价比较复杂。一方面各种无形资产均具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取得无形资产的途径有多种,很难统一予以规定,有的无形资产还具有不确定性。针对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财政部,1992)和《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1992)均对此作出相应的规定。新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并规定,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在 《准则》中也进一步明确: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实际成本记账; 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记账;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记账。由于无形资产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特点,所以只有能够确认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才可以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入账,否则,即使企业拥有某项无形资产,也不能将之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无形资产虽然没有物质实体而且具有不确定性,但是通常还是有一定的有效使用期限的。所谓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是指该项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中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期限。由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称为法定的有效期限。目前法律规定具有有效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主要有:(1) 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期限为15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期限为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期满前专利权人可以申请续展3年。(2) 商标权。注册商标的法定有效期限为10年。对于在法律上没有规定的,可以在合同、协议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或者受益期限。有些无形资产是没有规定有效使用期限的,例如,商誉,虽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在客观上也存在使用期限。由于对此类无形资产使用期限不好事先予以规定,所以在新制度中规定,没有规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9年的期限来确定。
企业可以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或者进行转让。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销售收入。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形式有两种: 一是转让所有权; 二是转让使用权。所有权是指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无形资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的权利。出让方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受让方后,受让方即对该项无形资产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的权利,也有权将该项无形资产继续进行转让,而原有出让方对此不再有权干预; 转让使用权则与此不同,转让使用权时,出让方对该项无形资产仍有占有和处理的权利。受让方只是按照法律和让受双方的协议所规定的范围,对该项无形资产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受让方在协议范围外使用和处理该项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决定了无形资产在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明确规定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财政部,1992)。《企业会计准则》也指出: “各种无形资产应当在收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财政部,1992) 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有的有规定,例如,专利权、商标权等,在法律上均明确地规定了有效的使用期限。对于具有有效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应该按照规定的使用期平均摊销。有些无形资产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其有效使用期限,可以用合同、协议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期限作为有效使用期限。这时,也应按照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平均摊销。有些无形资产没有规定有效期限的,例如,商誉,应将其价值在较短时间内分期摊销,但不能超过10年。

☚ 虚拟资本   有形资产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能在较长时期为企业提供未来收益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经营特许权、专有技术等。投资人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合同、协议或者企业申请书中所列金额以及由企业负担的有关费用入帐;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入帐。无形资产应当自企业开始受益起按照规定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期限的,按照预计的受益期或者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 开办费   中方独立会计核算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

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其价值是由其占有权及其他未来利益所决定,但货币性资源(如现金、应收账款和投资等)不是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一般需同时具有以下特点:
❶无实体性,这是它区别于存货和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的一个主要特点;
❷给企业带来长期的收益;
❸收益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且难以与特定的收入或期间配比;
❹排他性,仅与特定的会计主体有关,并受法律、契约、制度的保护,禁止非所有者无偿使用。此外,大多数无形资产不能与企业或企业的有形资产相分离,它们只能和企业的有形资产结合在一起才能存在和具有价值。财务会计中的无形资产一般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商誉、租赁权等。
无形资产可以由企业购得,也可以自创或自行开发。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无形资产一般以历史成本计价。外购的无形资产以取得成本计价;自创或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只有为该项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有确切的对象且成功的可能性和受益年限都很肯定时,才能将其资本化为无形资产的价值。

☚ 固定资产   折耗性资产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没有物质实体但却可使拥有者长期受益的资产。它或者表明企业所拥有的一种特殊权利,或者有助于企业取得高于一般水平的收益。它包括如下几种: (1) 专利权。政府给予发明者的一种独享制造或使用、出售其发明的权利。(2) 商标权。政府给予的一种为标明某类商品而专门使用特定的词语、名称或图案的权利。(3) 特许经营权 (专营权)。政府授予个人或企业从事某种劳务或经济活动的特权,如: 经营公用事业企业的专营权。(4)版权。政府对编写、出版的某一专著或创作的某一艺术品所提供的专属权利。(5) 租赁权。根据契约在一定期间内取得的租用其他经济主体的财产的权利。(6) 开办费。企业在开办时所发生的注册登记费用等有关开业准备的支出。(7) 商誉。购买一家企业所支付的超过其帐面价值的价值。它是企业因利用现有其他资产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的盈利所形成的价值。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要按无形资产的效用期限或规定的摊销年限逐年进行摊销。

☚ 折旧修订   购货核算总价法与净价法 ☛

无形资产wú xínɡ zī chǎn

指知识产权、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所有权的统称。它包括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场地使用权、商誉和其他特许权等。invisible assets, intangible ass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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