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财产权“有形财产权” 的对称。又称“无体财产权”、“智力成果权”。民事主体依特定法律程序对无体财产取得的民事权利。大陆法民法中通常将其分为著作和工业产权两类,后者又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几种 (参见 “工业产权”)。无形财产权的法律特征在于: (1) 其权利客体仅限于经法律确认的无体财产,并非所有的智力成果均受到法律保护; (2) 其权利内容具有独占性和专用性,故法律须对其采取特殊的保护方法: 非经专有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销售其智力成果,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 (3) 其权利效力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无形财产权人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有权仅在该国境内有效,并且仅在法定期限内有效。参见“著作权”、“工业产权”。 无形财产权Intangible Property Right见“知识产权”。 无形财产权 无形财产权又称无体财产权、智力成果权。民事主体依特定法律程序对无体财产取得的民事权利。大陆法民法中通常将其分为著作权和工业权两类,后者又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几种。 ☚ 财产权利 有形财产权 ☛ 00006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