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编经济金融词典︱凡例 凡例 一、词目按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 1.字头按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同音字按笔画数排列,笔画数少的在前,笔画数多的在后;笔画数相同的,按起笔笔形依横、竖、撇、点、折次序排列。 2.词目隶属于首字相应读音的字头下。同一字头下所列词目不止一条的,按第二字的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第二字读音相同的,按上述同音字排序规则排列。第二字相同的,按第三字排列,排列方法同第二字,余类推。 3.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开头的词目排在正文最后。 二、词目由词或词组构成。 三、词目附英文。如:“银行 Bank”。 四、多称谓的词目,即同旨异名的词目,仅就其一释义,其他作“见×××”处理。如: 银团贷款 Syndicated Loans 亦称“辛迪加贷款”…… 辛迪加贷款 Syndicated Loans 见“银团贷款”。 五、词目排黑体字,后空一字,接排英文,再空一字,排词目释义。释文开端不重复词目标题,也不用“是”、“指”、“即”一类词,直接诠释词目定义。如: 银行 Bank 通过存款、放款、汇兑、结算等业务,充当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的特殊经济机构。 六、词目释文一般不分段落,内容分层次者,第一层用“①②……”标明;第二层用分号(;)或“一是”,“二是”……表述。 七、按英文字母顺序列英文索引。 八、本书于2012年底截稿。 |
☚ 新编经济金融词典︱《新编经济金融词典》编委会 新编经济金融词典︱前言 ☛ 00011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