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体制(苏联)New Economic System[SU]
全称为“计划工作和经济刺激新体制.”苏联从1965年开始在国营经济各部门实行经济改革后建立的经济管理制度。新经济体制的内容包括三个基本方面:(1)在国家统一计划和集中管理的前提下,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减少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指标,发展企业间直接供货关系。(2)贯彻完全经济核算制,实行基金付费和固定(地租)缴款制度。发挥价格、利润、奖金、信贷等经济杠杆的刺激作用,加强银行的监督作用。(3)贯彻物质利益原则,以利润为基础建立企业的经济刺激基金,使企业职工的收入有较大部分直接取决于他们的劳动成果。新经济体制从1965年起分批实行,1972年工业企业全部实行新体制。1975年国民经济各部门也全面实行。1979年,新体制在计划体系,指标体系,基本建设管理和经济刺激制度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