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文庙
位于新田县龙泉镇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明崇祯十二年(1639)。清顺治十一年(1654)、康熙八年(1669) 均予重修。光绪二十年 (1894) 重建并形成现有规模。占地面积2407平方米。坐东朝西,由东华门、西华门、泮池、棂星门、大成门、大成殿、崇圣祠及南北厢房组成。棂星门为青石结构。大成殿面阔三间,进深三间,砖木结构,重檐歇山顶,四周有回廊。槅扇窗中装饰的数十幅木雕花板,其中有清代永州所辖县、府古城图,是文庙精华所在。崇圣祠面阔三间,进深二间,硬山顶。庙内存青石碑1通,高2.4米,宽1.5米,碑文楷书,记载平定准噶尔部经过。另墙上有红军长征时书写的《共产党十大政纲》等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