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寨题名记石刻
俗称红字碑。位于沅陵县明溪口镇明溪口村东,居酉、沅二水汇合处的石壁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北宋嘉祐三年 (1058) 镌。雷简夫撰文,蜜甄升书丹,张颂等监刻。石刻略呈正方形,长2.45米,宽2.55米。竖23行,412字,字径约0.09米。楷书,字体端庄秀丽。额题“明溪新寨题名记”七字。碑文记载北宋至和二年(1055)溪州刺史彭仕羲叛乱,嘉祐二年 (1057)冬殿中丞充辰澧鼎州体量公事雷简夫等率军平定之经过,并载各路指挥官官职和姓名,是研究湘西民族历史的重要资料。碑文因年代久远,被苔藓覆盖。后人将苔藓扒开,填以朱砂,遂名红字碑。因风雨剥蚀,碑文有20余字已难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