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新实在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新实在论 新实在论xinshizailun,New-realism20世纪西方在反对新黑格尔主义斗争中形成的一种认为具体事物和共相都具有实在性的折衷主义哲学流派。它的主要代表是美国青年哲学家培里、蒙塔古、霍尔特、马尔文、斯波尔、皮特金等。 ☚ 新康德主义 柯亨 ☛ 新实在论20世纪20年代流行于英美的哲学学说或流派。主要代表有英国的罗素、摩尔、怀特海、亚历山大(Samuel Alexander,1859—1938),以及美国的蒙塔古、培里等。各新实在论者的观点不尽相同,但都反对绝对唯心主义,特别是新黑格尔主义。主张认识对象包括个别事物和共相是不以人的认识为转移的独立实在。所谓个别事物是指一种超出物质和精神的对立而又能构成物质和精神的中性物。如“中立原子”“原始项目”。所谓共相是指独立于个别事物的抽象概念。在认识论上,重视感觉材料的作用,认为对象能直接进入人的意识。 新实在论 新实在论现代西方主要哲学流派之一。19世纪末产生于德国和奥地利,20世纪20—30年代流行于美国和英国,其创始人是奥地利哲学家迈农。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摩尔、怀特海、亚历山大,美国的培里、蒙塔古、霍尔特等。罗素的早期哲学亦属于新实在论。在方法论上,新实在论主张还原论逻辑分析法,反对新黑格尔主义的“整体论”方法;在本体论上,主张“中立一元论”,认为认识的对象不依赖于认识,但认识对象不是经验以外的客观存在,经验和抽象的共相都是客观实在的,是构成世界的“中性”实体,新实在论者以这种隐蔽的唯心主义反对新黑格尔主义和贝克莱的公开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新实在论主张“直接呈现说”,把观念和对象等同起来,把认识过程看作是外在的对象直接进入人脑的“直接呈现过程”。霍尔特还倡导“泛客观论”,认为错误和幻觉也是客观存在的。新实在论从本质上来说是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的结合。在认识论上,新实在论把观念和对象等同起来,同时又混淆真理与谬误之间的区别,因此导致了相对主义的错误。 ☚ 新达尔文主义 新托马斯主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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