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因改革
1807—1808年普鲁士首相斯坦因 (1757—1831)进行的资产阶级改革。1806年秋,耶拿战役后普鲁士向拿破仑割地赔款,濒于崩溃。斯坦因上台后,竭力推行改革计划。1807年颁布《十月敕令》,废除农奴的人身依附关系,但仍保留一定义务,1808年11月,颁布城市规程,允许城市有自治权,年收入少于200塔勒的人无选举权; 同年颁布改善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构的规章,设国王监督下的国务会议,行使最高行政权和监察权,任命省长,下设外交、内务、财政、军事、司法、文化、工商各部。上述改革遭到了容克地主阶级官僚集团的反对。一年后,斯坦因被免职,逃往俄国。这次改革促进了普鲁士资本主义的发展,有利于德意志民族的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