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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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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文字狱

 文字狱是清朝统治者采取的加强思想控制和残酷镇压具有反清思想的汉族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所兴的大狱。清朝统治者对不利于他们统治的思想言行采取严厉的镇压措施,一方面收缴、销毁和篡改不利于清王朝统治的书籍,另一方面大兴文字狱。历代封建王朝屡兴文字之狱,而清代文字狱次数之多,处罚之严,实为历代所罕见。从康熙到乾隆,前后大约120年,据不完全统计,大小案件有90多起。大部分集中在雍正、乾隆年间,其中乾隆时期5年之间就有将近40起,文字狱的规模是空前的。
 康熙朝较大的文字狱有两起,即庄廷鑨的《明史》案和戴名世的《南山集》案。《明史》案发生于康熙二年(1663年),当时玄烨尚未亲政。浙江湖州富商庄廷鑨从明末大学士朱国桢的子孙处购到朱国桢撰写的明朝历史的稿本。庄廷鑨本是个双目失明的瞎子,但为了沽名钓誉,于是请人续补朱国桢书中所缺的崇祯朝及南朝历史。书成后改名《明书》,并署上了他的大名,庄廷鑨未及刊刻这部书就死了。书中如实地叙述了满洲先祖与明王朝的隶属关系,清入关前用明朝年号,不是用清朝年号,指责孔有德、耿仲明等叛明降清等。庄氏侵犯了禁例,于是参与编纂或在卷首列名者,以及为庄氏书作序、刻字、校对、印刷、售卖者,甚至买书者及庄氏全族,遭株连达200多人,其中70多人被杀。庄廷鑨早死,亦被剖棺戮尸。《南山集》案发生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在未中进士和担任编修以前曾网罗散失轶文,搜求明朝野史,访问遗老,著成《南山集》。因集中论及南明史事,用了南明弘光、隆武、永历年号,而未用清朝年号,而且认为清朝应从康熙元年算起,因为南明还存在,顺治朝不算正统,被左都御史赵申乔告发,言其“语多狂悖”,终以“罔视君亲大义”处斩戴名世,戴名世同族16岁以上均被斩杀,并株连作序、刻印、售卖者,计数百人。
 雍正时期,文网更加严密,动辄罗织罪名,甚至望文生义,无中生有,以此作为镇压具有反清意识或排斥打击异己的手段。1726年,江西主考官查嗣庭出了“维民所止”的试题,这本是《诗经》中的一句话,被人告发说是“维止”两字“去首”,砍了雍正的头,“谓之大不敬”。于是把查嗣庭下了大狱,死于狱中,乃戮其尸,株连亲属和学生。雍正朝最大的文字狱是发生在雍正六年(1728年)的吕留良案。吕留良为浙江人,是明末清初知名理学家。明亡后,吕留良誓不仕清,隐居山林,锐意著述,曾作诗“清风随细难吹我,明月何尝不照人”,以表达其拒清复明之志。1727年,湖南永兴人曾静因访得吕留良的遗稿,深受吕留良华夷之别理论的影响,于是令其弟子张熙投书策反川陕总督岳钟琪,以岳钟琪是岳飞后裔,而清是金人之后,岳家与金世代为仇相劝,并列雍正帝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耽酒、淫色、怀疑、诛忠等罪状十款,要岳钟琪起兵反清。岳钟琪向朝廷告发。雍正十年(1732年)12月,将吕留良开棺戮尸,吕氏一族或斩首示众,或杖责充军,妇幼皆籍没为奴。其门生弟子及私藏吕氏书的人也有不少遭到杀害,其处置是极其严酷的。乾隆时期,文网之严密,罗织之苛细,则是前所未有的,一字一语,即可成狱。乾隆一朝有案可稽的文字狱案有七八十起,其中很少有真正反对清朝统治而罹祸的。
 1751年,曾发生一起涉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株连人数甚多的特殊文字狱案。当时社会上秘密流传着一份伪托工部尚书孙嘉淦名义的奏稿,长达万言。奏稿中指责乾隆帝有“五不可解、十大过”,并弹劾许多在朝的权贵重臣。伪稿案发后,乾隆帝谕令各个部门和大批官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追查,一年半之中,在全国内地的17个行省都发现许多传抄者,因伪稿案而被缉捕的人犯达上千人,有十几名督抚官员因伪稿案而被申饬、降职以致革职查办,结果杀了长淮千总卢鲁生、南昌守备刘时达这2个所谓“伪稿人”而不了了之。
文字狱

文字狱wénzìyù

━┃┃ 为迫害知识分子,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断章取义,罗织成罪。清·龚自珍《咏史》诗:“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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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

旧时,封建统治者为了镇压具有反抗倾向或触犯其忌讳的文人,往往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构成冤案,称“文字狱”。始于秦始皇,以后各代,时有发生。如汉代杨恽因《报孙会宗书》一文被杀。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时为箝制汉人反满的言论,大兴文字狱。

文字狱wénzìyù

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故意从作者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梁斌《红旗谱》:“清世祖福临入主中原,光~就搞了多少次,杀了多少有民族思想的人。”|霍达《国殇》:“中国知识分子的历史,是一份珍贵的遗产,是一本充满魅力的书,是人类文明史的奇观,他们是一条既硬且韧的‘脊梁’,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从‘焚书坑儒’到‘~’都未曾使它折断、倒伏!”

文字狱

文字狱

诗文著作被执政者作为犯罪的证据,使其入狱,甚至被处死。自秦始皇“焚书坑儒”以来,历朝历代都有利用“文字狱”控制思想、锁民口舌的事。明、清两代因为私人著述愈见繁多,文字狱也最盛行。文字狱的出现,是专横暴政统治的必然结果。

☚ 小道消息   强奸民意 ☛

文字狱

中国封建帝王为防止、镇压臣下、文人的反抗,从其奏章、书札和著作诗文中,摘录只字片语,罗织罪名而制造的冤狱。明太祖及清康熙、雍正、乾隆三帝兴起的文字狱尤为残酷。明太祖朱元璋幼年曾当和尚,做皇帝后看到表章、诗词出现“贼”、“僧”、“光”等及其同音字,即将作者诛灭。清镇压被统治的汉族人民,于康熙、雍正、乾隆三代大兴文字狱。 康熙间湖州庄廷 《明史》 案, 潘力田、吴赤溟等73人被诛;戴名世因《南山集》族诛,并涉及桐城方苞全家。雍正间有浙江汪景祺、查嗣庭、吕留良,广西陆生枬等案。乾隆间有胡中藻、徐述夔等因诗句而成狱,刑罚惨酷,株连众多。

文字狱

明清时期因文字而致罪的现象。明代始见于1374年。当时是朱元璋杀死高启。1384年以后又多次发生文字狱。清代文字狱以1663年的《明史》案为开端,以1788年贺世盛《笃国案》结束。在康、雍、乾三朝100多年间,共发生文字狱上百起。从1774年到1783年的10年,每年都有,其中1778年一年就有10起。死于文字狱者数以百计。清初的《明史》案一起,死者就有70多人。戴名世案和吕留良案中,被牵连而受害的多达数百人。

文字狱

文字狱

封建皇帝所兴文字狱祸。文字狱祸就是在文字细节上进行挑剔,吹毛求疵,编造莫须有的罪名,迫害作者。明清两代文字之狱最多。明洪武间,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作 《谢增俸表》,以表内有 “作则垂宪” 字样被诛。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 《万寿表》,以 “垂子孙而作则”诛。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 《正旦贺表》,以“睿性生知” 诛。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 《谢赐马表》,以 “遥瞻帝扉”诛。尉氏县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以 “体乾法坤,藻饰太平” 诛。获罪原因在于,“则”音近于“贼”、“生知”疑暗指“僧”,“帝扉”疑为“帝非”,“法坤”疑为“发髠”,“藻饰太平”疑为“早失太平”。清代文字狱祸尤甚。康熙二年 (1663) 有 “明史案”。浙江归安县 (今吴兴县) 富户庄廷, 购得明大学士朱国祯所著《史概》一书,改名为 《明书》刊印。因书中保留一些站在明朝立场说话的口气, 结果, 庄廷被剖棺戮尸,其父及为本书写序、校阅、刻字、印刷、卖书的人都被处死。雍正四年 (1726),江西省考官查嗣庭出考题“维民所止”。这本是《诗经》中语。有人报告皇帝说,“维”、“止” 二字正是 “雍正” 二字去掉上半截,意为砍皇帝之头。查嗣庭入监而死,儿子被处斩。乾隆二十年 (1755) 发生 “胡中藻案”。致仕内阁学士胡中藻诗集 《坚磨生诗钞》,被摘出许多所谓“叛逆”诗句。例如,“一把心肠论浊清”,被说成是故意把 “浊” 字加在国号 “清” 的上面;“虽然北风好,难用可何如”,说是把清朝比作北风加以攻击。胡中藻还曾出过 “乾三爻不象龙” 的试题,龙与隆同音,被断定是影射攻击乾隆皇帝。结果,胡中藻被砍头。清代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文字狱上百起,被判死刑者有二百多人,受到株连而被处以各种刑罚的不可胜数。其时文网密布,冤狱迭起,文人士子人人自危。清人龚自珍 《咏史》诗说: “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清代文字狱是导致“万马齐喑” 的政治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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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

文字狱Wenziyu

中国封建统治者为钳制属下和文人的思想,从其奏章、著作等文字中摘取只言片语,罗织罪名而制造的冤狱,史称文字狱。文字狱古已有之,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结果,故伴随着专制统治的强化,文字狱在明清两代规模愈大。发生在明初的徐一夔案是较早的一起文字大狱。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给朱元璋上一贺表,其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之句。朱元璋看罢大怒:“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剃发也;则字音近贼也。”(《廿二史劄记》卷三十二《明初文字之祸》)遂将徐一夔处死。文字狱发展到清朝规模更大。清是满族所建,为维护满洲皇帝和贵族在全国的统治地位,清统治者对任何反满的思想、言论和行动都加以严密的监视和镇压。还多次挑剔文字,对行文之间择词不当或引用欠妥之处,都捕风捉影,认为是不满清朝,遂以文字、思想定罪下狱。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文字狱大兴,见于记载的有七八十起。比较著名的有明史案、南山集案和吕留良案。明史案发生在康熙二年(1663),浙江湖州(今浙江吴兴)富商庄廷鑨刊刻了朱国祯编写的明史,又请人续写了天启、崇祯两朝事,书中不避努尔哈赤之讳,不用后金年号,多有指斥满洲的字句。后被人告发,清廷以“大逆”定罪。时庄廷鑨已死。清政府便派人开棺戮尸,其家族及为书作序者、刻印者、校订者以及售书、藏书之人一并问罪,牵连者达数百人。康熙五十年十月,又兴南山集案。时翰林院编修戴名世著《南山集》,书中有关于南明抗清的史实,被告发,戴名世以大逆罪处斩,株连者达数百人之多。吕留良案是拖延时间最长的一次文字狱。吕留良是具有反清思想的士大夫,明亡清兴,他削发为僧,拒不事清,又著书提倡反清复明。湖南人曾静与弟子张熙读其书,深受其思想鼓舞,便列举了雍正九条罪状,劝川陕总督岳钟琪起兵反清。事发,吕留良被戮尸示众,其族人、师徒皆被斩首或流放。乾隆即位后将吕留良所著一概列为禁书。此案迁延30年方告结束。文字狱抑制了思想文化的自由发展,是封建统治者用血腥屠杀的方法在思想文化领域实行专制主义集权统治的突出表现。

☚ 总督和巡抚   改土归流 ☛

文字狱

见“法学”中的“文字狱”。


文字狱

中国封建王朝从官僚和文人的奏章或著作中摘取所谓违碍之字句,罗织罪名的冤狱。清康熙、雍正、乾隆诸朝为钳制汉人反满言论思想,大兴文字狱。一案往往株连家族亲故数百人。

文字狱

文字狱

即封建统治者为巩固专制统治,在文字中挑剔过错而定罪的狱案,是对文人学者进行严厉钳制和残酷迫害的一种手段。文字狱自古有之,而以清朝的文网之密、处刑之重、规模之广为最甚。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大兴文字狱,有记载的达七八十起。康熙二年(1663) 的。庄廷“明史案”和五十年(1711) 的“南山集案”都是因作者流露反清复明的思想而遭到严厉镇压的。庄廷案被株连致死者百七十余人。雍正、乾隆时的文字狱更为频繁,在编书行文中稍有不慎,甚至无意触犯忌讳,就被牵强附会,吹毛求疵,当作心怀怨望,讥讽时政而加以严惩。文字狱祸,对清代思想文化起了极其恶劣的窒息作用。

☚ 清世宗   军机处 ☛
文字狱

文字狱

诗文著作中某些内容触犯了当权者的禁忌,被执政者作为犯罪的证据问罪于作者,使其入狱,甚至被处死。自从秦始皇“焚书坑儒”以来,历朝历代都有利用“文字狱”控制思想、锁民口舌的事。明、清两代因为私人著述愈见繁多,文字狱也最盛行。其中明洪武朝和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文字狱尤为酷烈。清代不仅处死当事人,而且株连家族亲友。明永乐年间还开了因人设禁的先例。清代文字狱已殃及新闻报道。公元1762年,京城一份小报刊登了一条雍正帝的行居轶事,触怒了龙颜。不久,兵刑二部查出小报的制作人何迂思、邵南山,并砍了他们的头。中国现代报纸产生后,第一个死于文字狱的记者是沈荩。1903年3月,沈荩把采集到的有关帝俄与清政府秘密协议的真相公诸于当时北京、天津、上海的报纸,全国震惊。慈禧太后令刑部逮捕并在狱中处死了他。文字狱的出现,是专横暴政统治的必然结果。

☚ 风谣   书面辩论 ☛

文字狱wen zi yu

【历史】literary inquisition,imprisonment or exection of an author for writing sth.considered offensive by the imperial court

文字狱wen zi yu

imprisonment or execution of an author for writing sth. (often taken out of context)considered offensive by the imperial court; literary inquisition

文字狱

统治者为巩固统治和镇压异端思想,从知识分子作品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构成的冤狱。清政府出于维护满族贵族专制统治目的,屡兴文字狱。尤其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最为严重,仅见于记载的案件就有七、八十起。康熙朝最大的案件有“庄廷《明史》案”、“戴名世《南山集》案”。这两案株连甚多,仅庄案就死七十余人,遣戍远方几百人。雍正朝所兴文字狱,除镇压具有反清思想的知识分子外,又成为统治阶级内部斗争工具。当时较大的案件有查嗣庭案和吕留良案。乾隆时,文网更为严密,案件比康熙、雍正两朝合计增加四倍以上。清政府所兴的文字狱,在知识分子中造成浓重的恐怖气氛,严重地窒息了文化、学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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