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同训异即 “同词分训”。 《尔雅》训释词语的方式之一。 指相同的字用了不同的字来训释。 如 《释言》: “爽, 差也。 爽, 忒也。” 被训释字 “爽” 既有“差”义也有 “忒” 义。 晋郭璞注: “皆谓用心差错不专一。”即 “爽、 差、 忒”同义。 另一种情况是被训释字不止一义。如 《释诂》: “怿、悦、愉,乐也。悦、怿、愉, 服也。” “乐” 是本义, “服” 是引申义。 文同训异训诂条例之一。亦称同词分训”。即同一个词先后使用不同的训释语,以揭示它不同的意义。例如《尔雅·释言》: “济,渡也;济,成也;济,益也。”同一个“济”,先后用了“渡”、“成”、“益”三个不同的词来训释,这就叫做“文同训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