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友派Society of Friends 教友派Friends全称“教友派宗教团体”。别称“震教派”。基督教新教激进教派之一。1652年由福克斯(George Fox,1624—1691)创建于英国。对英国国教的重教权、僧官制度、绝对教条以及新教强调《圣经》的权威均不满。认为《圣经》只是从属于“内心灵光”(个人的良知可直接领受上帝的启示)的次要教律,不能奉为经典,故无须牧师作中介人,也不需要举行宣誓、洗礼、圣餐等固定化的宗教仪式,人人有权选择自己的信仰。遭到英国国教、清教甚至北美除罗得岛以外的清教的残酷迫害,直到十八世纪末才得以在北美稳定发展。该派倡导和平,反对暴力和战争,反对奴隶制,主张宗教宽容、男女平等、普及教育,成为美国历史上的一支进步力量。1917年所创的美国教友会服务委员会,总部设在费城。1975年,美国教友派约有12万名教徒,分为4支:教友派宗教团体(保守派)、福音教友派联盟、教友派联合聚会、教友派全体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