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实施意见Opinions on Imple-menting Restructuring of Credit Cooperatives
1984年8月13日中国农业银行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的通知》,而制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有6条,即:
❶恢复信用社的群众性和民主性,变“官办”为“民办”;
❷恢复信用社业务经营的灵活性,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
❸信用社要实行浮动利率,更好地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
❹信用社必须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❺建立信用合作社的县联社;
❻农业银行要加强对信用合作工作的领导。实施意见还提出,中国农业银行各分行可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参照上述实施意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