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案shōu'àn<动>接受审理案件。 ◇ 特别是涉外案件增加较快,占海事案件收案的12%,当事人涉及20多个国家。(法制日报.1988.2.1) ◇ 取得了执行收案1264件、执行结案1005件的好成绩,结案标的达38.2亿元人民币。(人民日报.2000.1.24) 收案shōu’àn接受并审理案件。例如:“占全省法院收案85%左右的民事经济纠纷处理好坏,对防止矛盾激化,消灭不安定因素有很大影响。”(《法制日报》1992.8.26) 收案shōu’àn〈动〉接受审理案件。 收案shōu àn收审,问罪。《汉书·赵广汉传》:“建(杜建)不改,于是~~致法。” 收案亦称“受理”。即“案权的接受”。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控告、检举和犯罪人的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交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接受口头控告、检举或自诉时,应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控告人、检举人、自诉人签名或盖章,并应向他们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