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领诸路铸钱所官司名。
职源与沿革继绍兴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罢江浙九路坑冶铸钱司之后,按唐制,以户部尚书或侍郎领铸钱使之旧制,于绍兴二十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于行在临安府设本所(《要录》卷177庚申)。绍兴二十九年七月十九日复置坑冶铸钱司,本所罢(《要录》卷183庚子、《宋会要·职官》43之155)。
职掌掌领诸路钱监铸钱事(《宋会要·职官》43之152)。
简称提领铸钱所。《宋会要·职官》43之153:“诏朱商卿、吕靖差提领铸钱所措置官。”同前书43之152:“荣薿言:准敕差兼提领诸路铸钱,乞以‘提领诸路铸钱所’为名。合用印记,……以‘提领诸路铸钱所印’八字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