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拜占庭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拜占庭法公元6—15世纪东罗马 (拜占庭) 帝国历代皇帝颁布的法律总称。历代皇帝除颁布大量敕令外,还下令进行了一系列法典编纂工作。其中最著名的是查士丁尼 (527—565在位)时编纂的 《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纂》和《新律》4部分,成为以后拜占庭帝国进行法律编纂的基础。伊索利亚王朝诸帝(717—867)时期曾以《查士丁尼法典》为基础,结合习惯法规范颁布了 “埃克洛格”立法汇编和农业法。马其顿王朝皇帝巴息耳一世(867—886在位)时颁布了“普洛希隆”法令简编,包括民法、刑法、部分裁判法及教会法规范,对后来的立法曾产生很大影响。皇帝利奥六世(886—912在位)于公元888—889年颁布的“巴息力克”即“国王的法律”也很著名,该法是《国法大全》的缩本,共60卷,附有拜占庭法学家的注解。在私人的法典编纂中,以 《阿尔明奴普罗六书》影响最大。拜占庭法曾为埃及、塞尔维亚等国所采用。参见《阿尔明奴普罗六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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