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拉韦尔,J.V.1942~Lavell,Jeannette Vivian女社区工作者。1970年因“拉韦尔案”成为新闻人物。当时,她与一非印地安人结婚,从而失去《印第安条例》中所规定的印第安人身份。但是,印第安男子若与外族通婚,却不会失去印第安人身份,而且其妻子、儿女也随之获得印第安人身份。她向加拿大联邦法院上诉,1971年被驳回。1973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宣称,1960年的《加拿大权利法案》并未禁止该类歧视性规定,因而没有否定《印第安条例》的效力,故维持原判。案件曾引起国际人权组织对加拿大的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