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官
司马、司徒、司空合称三公。《资治通鉴·汉纪·哀帝元寿二年 (公元前1年)》: “五月,甲子,正三公官分职。大司马、卫将军董贤为大司马; 丞相孔光为大司徒;彭宣为大司空,封长平侯。”胡三省注: “成帝绥和二年 (公元前7年)置三公官。哀帝建平三年 (公元前4年)罢。今复正三公官名。分职,谓大司马掌兵事,大司徒掌人民事,大司空掌水土事。”
官名,汉置。三公官指太师、太傅、太保。《汉书·朱博传》:"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独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废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职授政,以考功效。""三公"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参看"三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