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拉丁美洲无核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拉丁美洲无核区1963年4月29日,在墨西哥的倡议下,墨西哥、巴西、智利、玻利维亚、厄瓜多尔5国总统联合发表声明,提出拉美国家应缔结多边协定,保证不生产、不接受、不储存和不试验核武器,使拉美尽快成为无核区。同年11月,上述5国联合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海地、巴拿马、乌拉圭和洪都拉斯向第18届联大提交提案,并获得通过。1967年2月14日,拉美21国在墨西哥城(特拉特洛尔科区)签订建立拉美无核区的第一个条约——《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并要求拥有核武器国家签署该条约第二号附加议定书,对拉美无核区作出相应保证,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1969年条约生效后,成立了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组织。中国政府尊重并支持建立拉丁美洲无核区的主张,并于1973年8月21日正式签署了第二号附加议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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