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抗日救亡群众团体成员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抗日救亡群众团体成员 抗日救亡群众团体成员1934年根据我党提出的《抗日救国六大纲领》在上海建立的“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简称“武卫会”),1935年《八一宣言》以后在上海、南京、西安等大城市建立的妇女界、职业界、文化界“救国会”和上海“国难教育社”,1936年成立的重庆“救国会”和上海、广州、南京、武汉“学生救国联合会”(即秘密学联),抗战前夕及初期在上海、北平建立的“东北救亡总会”和武汉、长沙等地“青年救国团”,是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直接领导的抗日救亡群众团体。凡参加这些团体、编入组织系统、过组织生活的正式成员,在团体活动期间和停止活动以后,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可以加入上述团体之日算起,间断革命工作的,按照中共中央有关部门1982年9月《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办理。 ☚ 三联书店成员 党在白区新闻出版机构的成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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