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承袭海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承袭海 承袭海毗连于领海的一定范围的海域。拉美国家在保卫200海里海洋权的斗争中提出来的概念。在实质内容上,与专属经济区基本上是相同的。1972年6月,加勒比海沿岸15国召开会议,通过了《圣多明各宣言》,规定沿海国家对邻接领海的称为承袭海的区域内水域、海床和底土中再生和非再生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并有权安排承袭海内的科学研究和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海洋污染和保证对其资源的主权。承袭海连同领海的宽度合计不超过200海里。 ☚ 毗连区 专属渔区 ☛ 承袭海patrimonial sea一部分拉美国家所主张的200海里管辖区。1971年4月智利代表在向美洲国家间法律委员会的报告中首先使用这一概念。哥斯达黎加1972年2月10日的法令明确规定,其承袭海为从海岸低潮标起算200海里。1972年6月7日加勒比海沿岸10国通过的《圣多明各宣言》规定了承袭海制度,宣布:沿海国对邻接领海称为承袭海的区域内的水域、海床和底土中可更新和不可更新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沿海国有权对该区域内的科学研究加以规定,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海洋污染和保证其对资源的主权;承袭海的宽度应由国际协定加以确定,最多不得超过200海里;在承袭海内,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均享有自由航行、飞越以及铺设电缆和管道的自由。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未采用这个概念。 承袭海拉丁美洲国家在维护200 n mile海洋权过程中产生的一个新概念。1972年6月9日拉美国家在总结200 n mile主张的基础上,签订了《圣多明各宣言》,系统阐述了承袭海概念:沿岸国对邻接领海称为承袭海的海域及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对科学研究和海洋污染拥有管辖权。承袭海的宽度应当由国际协定予以规定,但最大不得超过200 n mile。承袭海与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在名称和内容上虽有不同之处,但其目的和基本性质是完全相同的:它们都是沿海国划定的国家管辖海域,其宽度都不超过200 n mile,都主张沿海国对资源拥有主权,对有关资源的活动、污染控制、科学研究等活动拥有专属管辖权,因而许多国家都把承袭海和专属经济区相提并论。 承袭海 承袭海Patrimonial Sea指沿海国家邻接领海一定范围的海域。1972年6月,加勒比海沿岸15个国家在圣多明各通过《圣多明各宣言》中提出这个概念。宣言提出,“沿海国家在邻接领海的称为承袭海的区域内水域、海床和底土中再生和非再生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有权安排承袭海的各项科学研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海洋污染和保障自然资源的主权。外国船舶和飞机在服从承袭海领国所作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承袭海内自由航行和飞越,宣言规定承袭海连同领海的宽度不得超过200海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承袭海的划分和确定,各国无权作出决定,必须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程序办理。 ☚ 圣地亚哥宣言 拉美债务危机 ☛ 承袭海patrimonial sea 承袭海patrimonial sea 承袭海patrimonial sea 承袭海patrimonial sea (毗连于领海的一定范围的海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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