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球裁判员比赛的组织者、执行者,是最终的判定。一场比赛应自始至终由2名固定的权力相等的裁判员负责,由1名记录员和1名计时员协助工作。裁判员须赛前30min到达,对场地、球门、球和运动员服装进行检查。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所起,即开始监督队员的行动,直至他们离开。比赛中,如果两个裁判员同时鸣哨对一个队进行判罚,但在执行罚则轻重方面意见不一致时,则应执行较重的罚则。再如,两个裁判员同时鸣哨,但在对哪一个队进行判罚上意见相反,则应以场上裁判的意见为准,场上2名裁判员每隔5min左右进行一次位置交换,一般多利用判罚7m球和球进门的机会进行交换,一般情况下裁判员在场上应距场上队员5m左右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