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明扬1952.4~Jose Manuel de Oliveira Rodrigues
土生葡人。1972年中学毕业后,考入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律系。1978年大学毕业后,在里斯本的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1979年10月底,返回澳门,先在澳门商业中心任法律顾问。3个月后,获得大律师资格,自行开设律师楼。因接办著名的葡京酒店斩杀案闻名一时。此后不再处理刑事案件,只做民事案件,包括遗产、离婚、楼宇买卖等。后考取私人公证员的资格,可以直接为居民办理立契手续。他热心参加澳门葡萄牙人的政治活动,1981年当选为澳门公民协会秘书长,后升任副主席。1985年夏,他参加中葡友好人士访京团,向国务院港澳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情况、反映意见,进行澳门土生葡人第一次直接与中央政府主管官员的对话。1986年,他率先提出向有需要的市民提供法律援助的计划,并由华年达议员写成法律提案,交由澳门立法会通过。澳葡政府因此决定正式向市民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服务。1989年4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成立,他应邀担任委员,参加居民的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两个专责咨询小组的工作。他是澳门第四、五、六届立法会议员、澳门国际青年商会的创会会员和法律顾问、《澳门日报》读者公益基金会的法律顾问、仁慈堂理事、澳门慈善会执行主席、澳门振兴学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