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法jus in bello战争法律和习惯的总称,以别于诉诸战争权。
战时法“平时法”的对称。一国处于战争状态时所颁布的法。特别法的一种。战时法调整的是战争时期的一些重大社会关系,它包括紧急动员法、战时征兵法、战时治安法等。战时法的制定,有时由立法机关进行,有时国家将这种权力授予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以便及时应付突发事变和更迅速地执行。历史上,战时法曾为专制者所利用,如希特勒就颁布过一些反和平的战时法。战时法主要属国内法。在国际法意义上,格老秀斯、奥本海等人所称的战时法,实为战争法,内容为宣战、交战、媾和等。当代国际法很少采用战时法与平时法这种分类。 战时法war-time 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