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我国工商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法规。 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共9章44条。主要规定,凡由税务机关主管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其余都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帐务与票证管理、税务检查、违章处理按本条例具体规定办理。 其中对有漏税、欠税、偷税、抗税行为的,具体规定了处理的办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农业税的征收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