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上诉权的请求
指上诉权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上诉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而向管辖法院提出恢复上诉权请求的行为。上诉权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并在提出该项请求时提交上诉状。请求人的上诉权能否恢复,由管辖法院裁定。请求的时间限制,不同国家规定不尽相同。如日本,法律规定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上诉期限内未能提出上诉的,可以在消除该原因之日起,到相当上诉期限内提出恢复上诉权请求。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但是,该请求是否被允许,由管辖的人民法院裁定。我国刑事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权人请求恢复上诉权,须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予其恢复行使上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