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甲 总甲元明以来职役名称。《六部成语注解·户部·总甲》:“各大村镇,每村地分数甲数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乡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一乡之中,设乡约束。又有里长,司劝化之事,而统归总甲管辖。乃由州县委派官充之。” ☚ 当夜的兵牌 卖松槁陈家 ☛ 总甲 总甲元明时地方役吏,相当于都保正(见“保甲”),总领保甲。元杂剧《符金锭·楔子》: “俺公公是宛平县总甲,以此上我这等倚势胡为。”按清制乡镇每百家设总甲一人。但据本小说中“牛皮街一牌四铺总甲萧成”,后又称他为“保甲”来看,总甲又似一般的保甲(第三十四回)。 ☚ 都尉 坐营 ☛ 总甲三4440名明清时代的职役名称,即差役中的小头目。官话。《醒世恒言・陆五汉硬留合色鞋》:「即时报地方~来看了,同着四邻,引寿儿去报官。」   总甲明代军队小吏。正德十二年(1517年)王守仁更改兵制,规定二十五人为伍,二伍为队,队之首为总甲。 总甲明代军队小吏。正德十二年(1517年)王守仁更改兵制,规定二十五人为伍,二伍为队,队这首为总甲。 总甲职役名。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颁布邻保检察法,简称总甲制。其法:令各州县所属的乡村,十家置一甲长,百家置一总甲,若有盗贼、匪人、奸宄等事,自邻右报告甲长,甲长报知总甲,总甲报于府、州、县衙门,府州县衙门审其事实,申报于兵部,若一家有隐匿盗贼及其他罪犯者,邻右的九家以及甲长、总甲,均以罪论。 总甲〈名〉元明以来实行保甲之法,每百户为一甲,其中的甲头便是“总甲”,负责治安、聚敛赋税等公共事务。 《金》三四: 夏提刑先看报单: 牛皮街一牌四铺~萧成,为地方喧闹事。 《醒》二十: 季春江慌忙的去叫了乡约保正、地方~,一齐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