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龄即:[一般工龄]。 总工龄又称“一般工龄”、“劳动年限”。职工从事生产或工作总的时间,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在中国,一般工龄曾是确定职工退休待遇的一个条件。1978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已将原来按一般工龄作为退休依据的条件改为只按连续工龄作为退休条件之一和计发退休待遇的依据。具体办法是: 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按革命时期来规定离休待遇; 建国以后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按工作年限、工人按连续工龄来规定退休待遇。 总工龄[参]一般工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