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玻利维亚共和国宪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玻利维亚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1967年制定颁行,是玻利维亚独立后的第18部宪法。共有4部分,235条。宪法规定行政权由总统、副总统和内阁行使,总统和副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不能连选连任。内阁部长由总统任命。立法权属于议会,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任期6年,每2年改选1/3。众议员任期4年,第二年改选1/2。司法权由最高法院、地区法院及其他法院行使。最高法院设10名大法官,任期10年。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议会和政府设在拉巴斯,法定首都苏克雷为最高法院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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